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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促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加入日期:2012/6/28 〖打印本页〗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对话暨世界500强财富论坛上表示,工信部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苗圩指出,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近六成左右的经济总量和近一半的财政税收,提供了近八成的就业岗位,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当前,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但曲折性、艰巨性进一步显现,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欧债危机前景依旧复杂多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尤为突出。”苗圩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性力量。特别是在当今时代,科技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更加突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泉。

  苗圩介绍,目前,在中国,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已成为促进我国科技进步的重要主体和生力军。无论是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还是在信息咨询、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中小企业的创新都十分活跃。大量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源自中小企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都是重要的担当者和关键之所在。

  “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够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适应经济形势变化的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可以更好地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填补市场空白;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将不仅能够实现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也将有力促进与大企业的合作共赢发展。”苗圩表示。

  为此,工信部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一是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继续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加快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中小企业集聚,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中小企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大力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标准制定。

  二是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大力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先进产能比重,增强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提升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水平。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引导中小企业走集聚发展和“专精特新”之路,支持高成长性和优势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三是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扩散和应用。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研发、制造、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鼓励信息技术企业等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平台。推进产学研密切合作,鼓励面向中小企业转移扩散技术创新成果,加快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是着力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各类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市场和研究院所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信息获取能力和信息开发能力。

  五是着力加强中小企业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中国与美国、德国、瑞典、韩国、日本等12个国家签订了中小企业合作协议,推动中小企业参与经济技术交流合作。中国政府愿同各方分享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与亚太各成员经济体加强合作,相互借鉴,携手共进,互惠共赢,促进亚太地区中小企业形成良性互动发展,不断实现新的跨越,为全球经济复苏增长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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