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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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加入日期:2013/7/26 〖打印本页〗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厅字〔2013〕15号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转发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党委(党组),青岛警备区党委: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2013年6月21日

                          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是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的重要举措,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有效抓手,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的具体措施,对于引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为主要内容,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的,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就是要引导他们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坚实的实践基础、最广泛的民意基础,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我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和人民幸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享人生出彩、拥有成功机会的必由之路,从而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精神支撑和行动遵循,满怀信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建功立业。

      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就是要引导他们从我国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升的巨大成就中,从我市经济发展的辉煌成就、城市面貌的日新月异、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中,感受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能力、效率和水平,正确看待加快改革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矛盾和问题,坚信党和政府完全能够带领人民抓住机遇、攻坚克难,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引导他们从党和政府反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努力实现“两个健康”的实际行动中,从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感受到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重视、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越来越关心。注重帮助解决影响和制约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他们的利益。

      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就是要围绕他们最关心的企业发展问题,说透形势、讲明政策,引导他们认清国际经济形势深刻变化孕育的新机遇,认清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内需带来的新活力,认清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发展目标带来的新前景,坚信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积极应对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和优势,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着力提升战略谋划、产品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实现科学发展。

      三、具体安排活动从6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实践和总结交流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上旬)。主要包括深入调研、制定实施意见和动员部署等工作。

      1.调研摸底。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深入开展“交心、暖心、凝心”活动,深入各区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和民营企业,全面了解民营企业家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及所思所想,重点就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措施,推动各区市、直属商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按照全国和全省有关会议精神,于6月上旬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3.建立联系点。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确定胶州市工商联、青岛市温州商会、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联系点。各区市党委统战部、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要分别建立联系点,具体指导、重点推进,积极探索和积累经验,发挥联系点示范作用,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阶段:学习实践(6月中旬-9月下旬)。主要包括学习讨论、实践活动等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加深他们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领会理解。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和我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的战略部署,加强他们对省情、市情的准确把握。适时举办中国梦专题讲座、经济形势政策报告会和民营企业管理报告会,着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企业管理创新能力。推进各级工商联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打造教育实践活动网络阵地。

      2.开展专题讨论。开展“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主题讨论。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深入宣传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重要遵循和本质属性,深入宣传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深入宣传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深入宣传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深入宣传实现中国梦必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宣传实现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主题讨论,结合其创业发展经历忆成长、话理想、讲体会,谈个人理想、企业愿景与中国梦的关系等。通过广泛深入的讨论,不断提高认识、形成共识。以“我与中国梦”为专题,依托《青岛日报》“统一战线”专栏,各级统战部、工商联以及商会、企业的网站和刊物,在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征文活动。

      3.突出主题实践。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以发展企业、回馈社会、造福人民的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在活动中增强“信念、信任、信心”。推动各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工商联副主席、常委所在企业和总商会副会长所在企业,从企业健康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两方面至少各确定1个主题实践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转变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把实现中国梦体现为办好企业的实际行动。结合“民企帮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同心青岛”、感恩行动和光彩事业等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加扶贫开发和公益慈善事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载体作用,制定加强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召开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经验交流暨先进表彰会议,倡导爱国、诚信、守法、创新、责任理念,探索和培育企业家精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政企对话。召开中小企业座谈会,听取中小企业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落实。围绕优化“两个健康”发展环境,重点开展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民营企业代际传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状况、中小微企业生存状况、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五项专题调研。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调研,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开展走进中小微企业活动,理顺情绪、化解困难、营造环境、增进共识。实施工作饱满度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搭建政策、信息、资金、人才、科技、项目服务平台。办好“金融服务区市行”活动,加大小微企业城市商业合作社组建力度,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举办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经贸交流和对外联络,推动企业用好两种市场和两种资源。

      5.夯实组织基础。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以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五星党组织”“五星党员”创建活动,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现场观摩暨经验交流会,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纪检工作,努力扩大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着力完善组织网络、健全班子队伍、拓宽工作渠道、落实保障条件。做好工商联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优化会员结构,努力形成行业领军企业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覆盖、新兴产业占有一定比重的会员结构。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实施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程,在全市遴选一批优秀的大中型民营企业接班人、成长性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新一代创业人员,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导师帮带等形式,帮助他们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阶段:总结交流(9月下旬—10月)。主要包括活动总结、交流提高等工作。

      1.培育一批典型。围绕“信念、信任、信心”,自下而上树立一批可信、可比、可学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典型,表彰一批活动组织有声有色、成效明显的基层工商联和商会组织典型。通过报告会、表彰会、现场观摩学习、征文汇编等多种形式宣传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2.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形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3.召开总结大会。组织学习全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报告大会精神,及时总结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召开总结大会。

      四、组织实施坚持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解疑释惑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广泛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党委统战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发挥主体作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带头学习、带头讨论、带头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和骨干作用,影响、带动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到活动中来。把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表现情况,作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重视商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乡镇商会、街道商会、园区商会、异地商会等各类商会紧密联系企业的优势,把商会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托,加强对商会负责人的培训,引导商会会长、秘书长切实负起责任,既积极参加工商联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又结合商会特点开展好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

      (四)积极探索创新。各区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按照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原则,在活动的内容、载体、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寓教育于服务中,增强活动实效性。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自有媒体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探索运用新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加强分类指导。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在地区不同、所在企业不同、成长经历不同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具体指导,不搞一刀切。深入基层、深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督促检查。各 区市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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